中标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5】096号
1、南安市康美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04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2、******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综合得分 | 99.54 | 99.46 | 99.44 |
企业信用得分使用情况 | AA | AA | AA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曾昭鉴 | 刘宗证 | 杨昕 |
证书编号 | 闽************ | 闽************ | 赣************ |
项目总工 | 姓名 | 吴蕊 | 谢晓光 | 林航 |
证书编号 | 闽G909-02735 | 闽特G009-03730 | ******033237 |
资格能力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质量要求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等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等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 | 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信用分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出资人详细信息截图 |
******有限公司 | 一级建造师证书手签过期 |
******有限责任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出资人详细信息截图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出资人详细信息截图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 |
5、公示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0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
邮政编码:3623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南翼商务大厦24楼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陈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 ******林业局
联系方式:0595-******、0595-******
日期: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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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康美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暂停公示
致各投标人:
南安市康美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于2025年12月04日08时30分(时间)在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点)开评标。因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现暂停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有关本项目下一步招标活动,请留意后续相关公告。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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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康美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恢复招标活动暨重新评标公告
致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康美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收到针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恢复本项目招标活动,依法重新评标:
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30
地点: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此前文件已本公告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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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重新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5】096号
1、南安市康美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16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2、******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综合得分 | 99.69 | 99.69 | 99.65 |
企业信用得分使用情况 | A | AA | A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郑茂璋 | 曾昭鉴 | 尹敏 |
证书编号 | 闽************ | 闽************ | 闽************ |
信用分使用情况 | A | B | A |
项目总工 | 姓名 | 张建喜 | 吴蕊 | 廖育峰 |
证书编号 | 闽G709-01446 | 闽G909-02735 | 闽特G009-05606 |
资格能力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质量要求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等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等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 | 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信用分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出资人详细信息截图 |
******有限公司 | 一级建造师证书手签过期 |
******有限责任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出资人详细信息截图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出资人详细信息截图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u201cBu201d类证书 |
5、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
邮政编码:3623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南翼商务大厦24楼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陈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 ******林业局
联系方式:0595-******、0595-******
日期: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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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康美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5】096号
南安市康美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招标于2025年12月04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25年12月16日重新评标后于2025年12月17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重新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元 | 项目负责人 | 郑茂璋 |
2、******委员会成员名单:付玲玲、王怡、戴小杰、樊庆、方东升
3、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南翼商务大厦24楼
电话:******
联系人: 小陈
监督单位: ******林业局
联系方式:0595-******、0595-******
日期:2025年12月22日
公告文件:
公示/公告文件.e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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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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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文件.ed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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