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提供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提供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能重复)。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来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其他信誉要求: 5.2.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5.2.2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5.2.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5.2.4投标人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