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护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编号:KTZBG-******-2)******学校防护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三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学校,建设资金来源学校自筹,招标人为******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贵单位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学校 ;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44726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隐形防盗网、金属(塑钢、断桥)窗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44726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不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受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9月30日至2025年 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00分到******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整人民币(¥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1日9时 30 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ygcg.fjcq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学校;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金凤南路19号,邮编:3505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0591-******
联系人:刘杰、张汉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