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GRW-2025-014556
项目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红旗七师胡镇铁路专用线(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河路专用线)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候悦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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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电动伸缩门、电动门(悬浮)材料询价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红旗镇铁路专用线(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现因施工需要,对本项目电动伸缩门、电动门(悬浮)材料采购进行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红旗镇铁路专用线(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
2.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零团境内
3.项目规模:本项目包线路自奎北铁路既有中间站红旗镇站站房对侧,北屯端咽喉向北引出(接轨点里程: K54+426.60=DK0+000),并行既有奎北铁 路走行约 1.3km 后偏离奎北铁路,向东绕避太阳能发电厂,于奎阿高速西侧设锦运装卸站。新建线路总长2.98km。
4.需求数量、限价、参数要求:详见限价单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材料供应相关内容。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三、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上午12:45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分包人请登录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注册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内搜索本项目,即可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
四、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日,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2.递交方式:通过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在线递交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同时分包人需准备纸******有限公司隔壁项目部(联系人:候悦,电 话:******),以备后续审核需要 。
3.报价文件组成:
******银行账户信息、财务状况良好情况说明。
五、合同主要条款
1.质量验收:
1.产品验收达到 国家相关规范 等相应标准,达到设计及相关的具体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上述各类标准不一致的,以满足最高标准为准。
2.乙方须严格按照上述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电动伸缩门、电动门(悬浮)材料产品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所提供材料质量负责。
2.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预付合同金额 50 %预付款,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双方实际验收数量结算,供货结束后并一次性付至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待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业主返还后全额无息支付)。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业主付款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前提条件,如因业主原因未及时、足额支付进度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且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 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及时开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逾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具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货款。供货当年12月10日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当年对账确认供货的全部发票。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已供货物的发票,而造成甲方未挂账或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 乙方须缴纳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 3 %作为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总货款中扣除。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其他相应责任。供货结束后,双方无异议,乙方向甲方项目部进行保证金退回申请。
3.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产品、样品的,乙方承担每天 1000 的违约金;超过五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暂定合同价款总额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
2.乙方虚开或提供虚假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承担虚开或虚假发票金额的 20 %作为赔偿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总额 20 %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产品的材质不满足规范要求,乙方按该批次产品总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限时无偿换货、修理及退货,乙方按本款约定承担退货、换货责任的,不免除乙方逾期的违约责任。乙方二次交付的产品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换货,每逾期一日应按 1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解除合同后有权向第三方自行采购所需产品,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额外费用和全部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本条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住宿费、差旅费等费用。
7、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甲方有权从应当向乙方支付的任何一笔价款中扣除。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
2.承包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3.在询价过程中,如遇任何疑问或需要澄清的事项,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
4.报价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报价人IP地址相同(报名、签收、报价任意一个),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将列入黑名单、没收报价保证金;黑名单、超限价、有围标嫌疑、不响应询价文件等情况均做废标处理;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开启二次谈判的,可开启。
5.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承包人所有 。
6.甲方要求乙方供货时,5天内货到现场。
7.乙方需配合甲方在中标后3日内将合同签订完成。
七、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13号8楼
3.联系人:候悦
4.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事业部
2025年9月29日